2008年05月23日 00:00 来源:中国交通部 作者:匿名
摘自交通部《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2-2007)的章节说明
1.袋装砂井及塑料排水板处理软土地基,工程量为设计深度,定额材料消耗中已包括砂袋或塑料排水板的预留长度。
2.振冲碎石桩定额中不包括污泥排放处理的费用,需要时另行计算。
3.挤密砂桩和石灰砂桩处理软土地基定额的工程量为设计桩断面积乘以设计桩长。
4.粉体喷射搅拌桩和高压旋喷桩处理软土地基定额的工程量为设计桩长。
5.粉体喷射搅拌桩定额中的固化材料的掺入比是按水泥15%、石灰25%计算的,当掺入比或桩径不同时,可按下式调整固化材料的消耗:
式中:Q─ 设计固化材料消耗;
Q0─ 定额固化材料消耗;
D─ 设计桩径;
D0─ 定额桩径;
m─ 设计固化材料掺入比;
m0─ 定额固化材料掺入比。
6.高压旋喷桩定额中的浆液系按普通水泥浆编制的,当设计采用添加剂或水泥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确定的有关参数计算水泥浆按下式计算水泥的消耗量:
式中:Mc─水泥用量,kg;ρw─水的密度,kg/;dc─水泥的相对密度,可取3.0;H─喷射长度,m;v─提升速度,m/min;
q─单位时间喷浆量;α─水灰比;β─损失系数,一般取0.1~0.2。
7.CFG桩处理软土地基定额的工程量为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桩径的混凝土体积。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扩孔、桩头清除等因素的增加量,使用定额时,不应将这部分数量计入工程量内。
8.土工布的铺设面积为锚固沟外边缘所包围的面积,包括锚固沟的底面积和侧面积。定额中不包括排水内容,需要时另行计算。
9.强夯定额适用于处理松、软的碎石土、砂土、低饱和度的粉土与粘性土、湿陷性黄土、杂填土和素填土等地基。定额中已综合考虑夯坑的排水费用,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增加费用。夯击遍数应根据地基土的性质由设计确定,低能量满夯不能做为夯击遍数计算。
10.堆载预压定额中包括了堆载四面的放坡、沉降观测、修坡道增加的工、料、机消耗以及施工中测量放线、定位的工、料消耗,使用定额时均不得另行计算。
11.软土地基垫层的工程量为设计体积。
12.抛石挤淤的工程量为设计抛石体积。
13.路基填土掺灰的工程量为需进行处理的填土的压实体积。
14.本节定额中均包括机具清洗及操作范围内料具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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