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1日 00:00 来源:江苏交通厅 作者:江苏省交通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调整我省交通建设工程人工费单价的通知
苏交质〔2012〕40号
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工程实际情况,经第五十八次厅务会研究同意,决定适当调整我省交通建设工程人工费单价标准。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公路工程人工费单价的调整
根据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83号公告要求,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实际情况,现将我省的公路工程人工费单价调整如下:
1、人工费单价调整至73.10元/工日;机械人工费单价调整至87.07元/工日。
2、执行时间2012年12月1日起,在此之前已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不再调整。
二、水运工程人工费单价的调整
1、水运工程(内河航道、船闸、港口码头)人工费单价调整至54.53元/工日;机械人工费单价调整至64.98元/工日;船员人工费单价调整至77.98元/工日。待交通部修改完善后的《内河航运定额》发布施行后,水运工程人工费单价再做新的调整。
2、执行时间2012年12月1日起,在此之前已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不再调整。
三、交通养护工程的人工费单价可参照执行。
四、人工费单价仅作为估算、概、预算编制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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