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1日 00:00 来源:湖南定额站 作者:匿名
交通部2007年第33号公告公布《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B06-03-2007),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使本公告在我省顺利贯彻实施,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交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44号)、关于下达《湖南省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核定办法》的通知(湘交征管[2006]91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的规定,现予公布《湖南省公路工程机械台班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标准》(详见附件),本通知自2008年4月15日起执行。
附件:《湖南省公路工程机械台班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标准》
二○○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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