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18日 00:00 来源:中国交通造价网 作者:交通造价网
无论新手老手,只要车在路上走就难免会发生一些小剐蹭。而轻微碰撞事故的车辆一般不会明显损坏,但事故当事人在马路中间理论,不愿意将车辆移离现场,往往会导致现场交通拥堵。只有等到交警到场指挥事故车辆靠边停下,交通才恢复正常。对于此类事件,事故当事人对此深感不便,广大群众对此也有怨言;为勘查现场、确定事故责任,交警部门、保险部门往往疲于奔波,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为进一步保障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工作效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去年以来,江门市在交警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的共同努力下,率先商定出台了《江门市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决定于213年1月18日在蓬江、江海两区先期实施。
据交警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介绍,实行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目的,是在保障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简化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提高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效率。据统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江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236.6万辆。其中,仅蓬江、江海两区,交警部门接报的交通事故中,约8成案件适用快处快赔,快处快赔实施后百万车主将受惠。
金额上限约5000元结案后24小时内到账
快处快赔怎么个快法?“以前的快只停留在快速处理事故上,还没进入快速赔付。而快处快赔则是指快速处理、快速恢复交通、高效理赔,这是快处快赔的核心理念。”
赔付金额方面,按照一般的规定,各方车辆能自行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只要在24小时内完成定损,一辆车辆的赔付金额2000元以内,事故各方确认,并且各方资料(身份证、银行账号)、手续齐全,保险公司一般都可以24小时内付款。“如果多辆车都需要赔付,快速赔付金额上限为5000元。目前95%以上的保险公司都可以做到这一点。”赔付金额超过5000元怎么办?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这种情况下,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将有对应的处理办法,确保高效。”
声音:快处快赔如何真的“快”起来?
快处快赔能否真的快起来,取决于三方面:一是政策宣传是否到位;二是保险公司能否快速及时处理赔付;三是交警部门能否积极配合,积极打击虚假理赔、骗保的行为。
什么是快处快赔?
快处,并不是简单地讲警察要快速出警,而主要是指发生事故后,事故车辆要快速撤离现场,快速恢复交通;快赔,就是保险公司快速理赔,可以最快的时间内把赔偿款项打到你的账上。快速处理、快速恢复交通、高效理赔,这是快处快赔的核心理念。
教你如何快处快赔
问:哪些情形适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答: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各方事故车辆都备有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且可以继续正常行驶的,按照快速处理流程处理。
以下情形不适用快速处理:事故中有人员伤亡的,无证驾驶的,酒后驾驶的,驾驶无牌车辆的,驾驶假牌假证车辆的,事故当事人不得移动事故车辆,应在事故现场设立警示标志保护现场,马上报警并等待交警到场处理;事故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也不适用快速处理程序,事故当事人报警后,对现场进行拍摄取证,按接警人员的指引将车辆驶到安全的地方,再等候交警前来处理。
问:快处快赔流程如何?
答:确定事故损毁程度—拨打电话报警—开展现场拍摄—将事故车辆驶移现场—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到服务中心定损理赔。
问:照片怎么拍才符合要求?
答:当事人应按以下方法对事故现场进行拍摄,所拍摄的照片或录像应包含远景和近景。
1、远景拍摄:远景拍摄共需要6张照片,即事故现场正前方及左、右45度角位置各1张,事故现场正后方及左、右45度角位置各1张。拍摄时要将车辆和车辆所处的路面界线一起拍摄。使用录影设备可参照拍摄照片要求进行。
2、近景拍摄:各方车辆的碰撞部位、各方车辆的车辆号牌。
3、证件拍摄:事故当事人交换车辆行驶证、交强险保险卡、驾驶员驾驶证,互相拍摄取证。
问:照片最后不合要求,怎么办?
答:交警部门不会单凭照片定案,还会根据车辆的受损状况、事故当事人的口供进行判断,必要时还可以借助智能交通系统还原现场。
问:没带保单或保险凭证怎么办?
答:保单或保险凭证最好随车携带。事故双方驾驶员若保险凭据未随车携带,交警可根据当事人陈述、现场照片、车辆勘查等工作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不需查验保险就可出具认定书。当事人未带保单或保险凭证的,也可由驻点保险公司出具已投保交强险的证明,以此减少客户来回奔波。
问: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不成怎么办?
答: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进行协商。不需保险理赔的,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后可以离开,交警不再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再通知交警到场处置;需保险理赔的,立即报保险公司,并互相约定时间共同前往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处理。
问:自行撤离现场,保险赔偿会不会有影响?
答:对于事故真实且符合快处快赔范围的案件,保险公司不用到现场查勘,均会给予赔付,并将视同如第一现场,在赔付时不会因为自行撤离现场的原因而减少赔款。如出现拒绝赔付的,被保险人可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750-3114155(江门市保险行业协会)、0750-3456789(交警部门)。
问:当事人没有及时将车辆撤离现场如何处理?
答:对没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车辆可以正常行驶的,事故当事人应按上述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流程处置,将车辆移至安全且不影响交通的地方,以免造成交通堵塞,影响他人通行。如当事人不听接警员指挥,没有履行快速处理义务及时将车辆撤离现场,造成现场道路交通堵塞或引发次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暂扣车辆,并对车辆驾驶人处罚500元或1000元,计3分。
问:对方车主半路开溜怎么办?
答:事故发生后除记录下对方车辆车牌外,品牌和型号也记录下来。双方互换电话号码和真实姓名是基本常识,为了避免一方中途开溜,还可以互换行驶证副本。对于半路开溜的,以交通肇事逃逸处理,负事故全责,还要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问:对方没有遵守约定,及时处理怎么办?
答:对适用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当事人共同约定前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办理的时间,应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对没有按照约定前往处理的,交警部门将按肇事逃逸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提醒大伙,当天事故必须当天受理完毕。事故发生后超过24小时的,快处快赔中心原则上不再受理。如有特殊情况,当事人确实无法24小时内到服务中心处理的,有合理理由可以视具体情况处理。
问:当事人出示哪些资料?
答:到服务中心办理时,被保险人事故当事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一)当事人自行拍摄的事故照片、录像等资料;(二)机动车行驶证、事故当事人驾驶证、身份证;(三)交强险或商业险保险凭证;(四)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资料。
问:哪些保险公司参与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
答:目前,江门市有19家产险公司,全部都参与到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届时,该中心将由6家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派员驻点,提供事故定损理赔和事故处理服务。没有常驻服务中心的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需在半小时内派员前来服务中心对车辆进行定损,不需车主来回奔波。
问:快处快赔有哪些服务网点?
答:目前,江门市第一个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中,设在蓬江区建设二路141号8号卡位(南方电网斜对面),1月18日将正式启用。办公电话:0750-3224800,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正常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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