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23日 00:00 来源:中国交通造价网 作者:交通造价网
扣信用评价分、降信用等级、降企业资质、限制工程评优……在浙江,交通建设领域的施工企业、项目法人如果拖欠农民工工资,后果将会很严重。
2013年1月18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评奖惩力度,确保实现春节前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浙江省交通运输领域的工程施工企业,一经查实有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将在年度信用评价时予以扣分。因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集体上访,并造成严重影响的,降低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同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全省交通诚信信息系统上公示。情节恶劣的要依法对其进行限制投标,直至建议有关部门给予降低资质等级处理。
如果因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不及时计量工程款而造成工程款拖欠数额巨大或恶意拖欠,产生严重后果的,工程项目不得参与评优,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个人不得参与评选先进。
另外,农民工朋友们也应该加强自身保护意识。面对欠薪问题,主要应加强自我保护观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靠政府和劳动部门的保护,尽量避免和减少农民工欠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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