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09日 来源:中国交通造价网 作者:交通造价网
日前,交通部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受免费政策影响可延长收费年限”条款受到了广泛质疑。
交通运输部官网昨天上午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引起网友评论一边倒,其中一条这样的条款成为舆论的焦点:“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一时间,无数网友通过网站留言、微博评论等方式提出质疑:惠民的免费政策怎么最后变成了延长收费年限?免费20天,是不是最后就要多收一两年?
免的过路费最终还要收回去?
“一年才免20天,要延长收1年么?羊毛出在羊身上啊!”很多的网友表示感觉被忽悠了,“去年出台这个政策我还一个劲叫好呢,以为真是降价惠民政策,结果到头来,是拿我们自己口袋里的钱来补自己啊。”归根结底,大家都没有想到,原本以为节假日小客车免费可以享受到优惠,没有想到原来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少收的这笔钱最终还是要通过其他方式再收回去的,而交钱的还是开车人。
小车免费,大车也延长收费?
另一股质疑的声音角度又有不同,那就是节假日免费政策只是针对7座以下的小客车,而没有私家车的市民节日出行非但没享受到好处,反而因为车流量的骤增堵在路上寸步难行,节假日顺利出行已经演变成了一个大麻烦。“免的只是七座以下,是不是延也只延七座以下呢?”正如网友提出的那样,如果是谁受益谁出钱,那为什么没享受到好处的车子也要跟着延长缴费呢?
有关高速公路免费的时间:目前,我国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这4个假日公路免费,共计20天。
评论【全部评论】
相关资讯
造价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