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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公路收费年限对车主有失公平

2013年05月10日 来源:中国交通造价网 作者:交通造价网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引起极大关注,不少网友认为,因为免费节假日的通行,就要用延长收费年限的措施来挽回损失,对于广大车主来说有失公平。


  收费期满后,即便运营公司撤出,收费公路很有可能依然对通行车辆需要收取一定的养护费用。不过,即便延期,也有到期的一天。业内人士表示,到期了,理论上就相当于收费终止。但是,也不太可能出现公路全免费通行的状况。


  政府还贷收费公路收的“费”,主要用于还本付息、养护成本、管理成本3块。到期后,最大一块的还本付息费用没有了。可是我国的公路是属地管理,以现阶段的经济发展状况来说,许多地方政府无力承担所有公路高额的养护、管理费用。


  很明显,征求意见稿试图平衡免费后遗症的办法极为拙劣,可谓“朝三暮四”,给公众所造成的怨气,就如同把人当猴耍。“一年才免20天,要延长收一年吗?”如此计算绝非人们锱铢必较,在目前的监管格局下,完全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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