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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公路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函

2013年08月13日 来源:中国交通部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根据《2013年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工作要点》,我们拟定了《公路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公路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办法》,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3年8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部职业资格中心。若无修改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联 系 人: 公路职业资格处 李迪斯


  联系电话:(010)65299033


  传 真:(010)65299043


  电子邮件:lids@mot.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章


  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

 

 


  一、公路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公路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办法(征求意见稿)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交通)工程定额(造价管理)站(局),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职业资格中心,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部公路局。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3年8月8日印发


关键字: 公路造价工程师 公路造价工程师注册 公路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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