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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水运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费率

2011年12月14日 00:00 来源:广东定额站 作者:广东定额站 转载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一批降低22项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7〕2500号文),结合水运工程建设情况,自1998年1月1日起,现行《沿海港口建设计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1994版)中定额编制管理费的费率调整到0.08%。请各单位在编制水运工程造价时遵照执行。

关键字: 水运工程 定额编制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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