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3日 14:41 来源:广东定额站 作者:广东定额站 转载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2012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交职办函〔2011〕10号)的要求,广东定额站下发《关于2012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广东考点的通知》(粤交造价函〔2011〕60号)并组织有关人员报考。在报考过程中,有些在2010年报考的考生,需在这次补考“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或“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两门,但后来又取得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刷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通知要求,本次考试可免考这两门科目。针对这一情况,我站向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提出请示,经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研究,现复函如下:评论【全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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