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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2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考生免试部分考试科目通知

2011年12月13日 14:41 来源:广东定额站 作者:广东定额站 转载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2012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交职办函〔2011〕10号)的要求,广东定额站下发《关于2012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广东考点的通知》(粤交造价函〔2011〕60号)并组织有关人员报考。在报考过程中,有些在2010年报考的考生,需在这次补考“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或“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两门,但后来又取得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刷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通知要求,本次考试可免考这两门科目。针对这一情况,我站向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提出请示,经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根据《关于组织2012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交职办函〔2011〕10号),2011年8月4日前取得造价工程师证书者,可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两个科目。

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查2011年8月4日前取得造价工程师证书,且2010年度“公路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成绩合格人员的有关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并附相关人员信息一览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身份证件号码、2010年度准考证号等信息要填写完整),连同其造价工程师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于11月25日前报部职业资格中心审核。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尽快把相关资料寄(送)到我站信息科,再统一报到部职业资格中心审核。

联系电话:020-83731060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83号11楼信息科

关键字: 公路造价考试 考试科目     责任编辑: 三宅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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