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23日 10:06 来源:中国交通部 作者:范永伟 转载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出台《关于推动自治区公路建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将以公路大建设大发展为契机,带动和促进新疆公路建设相关产业发展,全面提升公路建设行业整体竞争能力。
根据指导意见,“十二五”末,自治区力争基本建立起以本土企业为主体,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产业集聚、技术先进的公路建设相关产业发展格局。自 治区交通运输厅将引导相关企业在南疆和北疆各建立一个改性沥青生产加工和仓储基地;重点扶持公路交通标线漆、波纹钢管等产品企业;扶持本地企业建立具有一 定生产规模的交通安全设施生产厂,扶持设立从事桥梁检测和加固的企业及甲级资质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以满足新疆公路行业的需要。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采取积极的扶持鼓励政策,鼓励公路建设工程所需建筑材料由新疆本地生产企业供应,鼓励区外生产企业在区内生产,设立分公司、 子公司或联营公司;对长期参与公路建筑材料生产和供应的企业,无不良业绩的,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在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上给予倾斜,对行业新兴企业的成立或本 土企业在办理相关手续等方面在申请资质上给予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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