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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部署交通运输“营改增”试点

2012年08月24日 00:00 来源:中国交通部 作者:王瑞水 秦义林 转载

    8月17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交通运输“营改增”试点工作。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税收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其目的是要消除制约服务业发展的税收制度障碍,同时总体上减轻生产性服务业相关产业链的税 负。按照试点方案,从10月1日起,江苏省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 率。

      会议强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港口管理部门要落实责任分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一把手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财务、运管、港口等 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要主动与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共同解决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中出现 的问题。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游庆仲表示,交通运输业是全省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本次“营改增”的重点行业。江苏交通运输系统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通过转变生产经营方式等途径提高适应能力,确保交通运输“营改增”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关键字: “营改增”试点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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