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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关于组织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乙级)的通知

2012年09月17日 00:00 来源:贵州交通造价网 作者:wukaka 转载

黔交价管[2012]6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组织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交职办函[2012]13号)的通知要求,我省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乙级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3月23日至24日在贵阳市举行。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3月23日
9:00~11:30
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
及相关法规
14:00~16:30
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
3月24日
8:00~11:30
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0~16:30
公路工程技术与计量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连续三年以上(含3年)的现职在岗人员。
2、参加2012年度乙级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科目不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3、本通知下发之前,已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只参加其余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10月29日至12月21日期间登陆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按规定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打印报名表。
2、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持以下材料于2012年11月1日至12月28日到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现场确认(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10号南翔酒店9楼):
(1)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尺寸:2.5cm×3.5cm)一张;
(3)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从业履历证明;
(5)符合报考条件3的人员,还需同时提交《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6)补考的考生需提交2012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成绩通知单;
如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与2012年报考时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不一致的,应主动告知我站,同时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将影响考试成绩的确认。
3、考试缴费:现场确认时缴纳。
4、打印准考证:2013年3月1日至3月22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从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打印准考证,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其他事项
1、具体考试地点请于2013年3月18日后在贵州省交通造价信息网(www.gzjtzj.com.cn)公告栏中进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有关考试事宜进行咨询,请联系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信息科。

联 系 人:王贤辉、马晶晶
联系电话:(0851)6523533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0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关键字: 2013公路造价过渡考试乙级     责任编辑: 三宅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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