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9月27日 00:00 来源: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作者:匿名 转载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交职办函[201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本次过渡考试内容依据《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交职发[2011]255号)。
二、资格考试
本次过渡考试分为甲级资格和乙级资格二个级别,二个级别的考试同时举行并同时开通网上报名系统。
(一)考试时间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3月23日 | 9:00-11:30 | 《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 |
14:00-16:30 | 《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 | |
3月24日 | 8:00-11:30 | 《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14:00-16:30 | 《公路工程技术与计量》 |
(二)报考条件
1、报考甲级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报考乙级资格的人员应具有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3、参加2012年度过渡考试且成绩合格的科目不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4、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只参加其余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成绩管理
过渡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含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过渡考试资格证书。
(四)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
(1)时间:2012年10月29日-12月21日。
(2)办法:考生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确认时使用。
2、现场确认
(1)时间:2012年11月21日-12月21日。
(2)地点: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平公街2号619、617室。
邮 编:150008
联 系 人:洪辉、王欣群。
联系电话:0451-82767879、82715401。
(3)现场确认应提交的材料
①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②一张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2.5cm ×3.5cm);
③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符合“报考条件4”的考生需同时提交《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⑤参加2012年度过渡考试且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需同时提交2012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成绩单。
如考生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与2012年报考时的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不一致的,应主动告知省造价总站,同时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将影响考试成绩的确认。
3、考试收费
参照交通运输部其它过渡考试收费标准,每科目收取考务费150元。
4、材料上报
在哈市的厅直及省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收集本单位、各市(地)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收集本市(地)的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和考务费,集中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由专人送达省造价总站。
(五)打印准考证
凡已完成现场确认并缴费的考生须在2013年3月1日-3月22日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场设置
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黑龙江省考区只在哈尔滨市设置考点,所有考生均在哈尔滨市参加考试,各市(地)不设考场。
考点设置在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咨询电话:0451-88028311(仅限3月22日-24日使用)。
四、考试用书
有关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请与哈尔滨市南岗区“交通书店”联系。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文街16号(省造价总站后身)
联 系 人:徐胜
联系电话:0451-82731980、13904810315
五、其他
1、本次过渡考试监督管理工作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和纪检监查部门负责;
2、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宣传和组织报名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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