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06日 09:24 来源:中国交通造价网 作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浙交[2012]128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工程估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
为进一步明确我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估算编制,合理确定工程估算,根据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82号公告公布施行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M20-2011)和《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 M21-2011),我厅制订了《浙江省公路工程估算编制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联系人:褚彬潜,联系电话:0571-83789625)
浙江省公路工程估算编制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明确我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估算编制,合理确定工程估算,根据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82号公告公布施行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M20-2011)及《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 M21-2011),现就我省公路工程估算编制补充规定如下: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
(一)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我省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在编制估算时的人工费(含机械工)按77.05元/工日的标准计取。今后将根据我省人工工资政策的变化适时调整并发布。
人工费单价仅作为编制估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2.材料费
材料费按工程所在地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材料预算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组成。
材料原价按实际调查价格或当地规定的预算价格计算。当采用自采材料时,可按定额开采单价加辅助生产间接费(按开采人工费的5%计)和矿产资源税(如有)计算,但其价格最高不应超过实际调查价格或当地规定的预算价格。
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M20-2011)的规定计算。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应按《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计算。其中,不变费用按定额规定费用计算,可变费用中的台班人工费工日单价同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计算,动力燃料费用按材料费的计算规定计算,车船使用税按我省有关规定计算,养路费不计。
(二)其他工程费
1.冬季施工增加费
我省按准二区计算。
2.雨季施工增加费
我省按雨量区Ⅱ区,雨季期(月数)分别按舟山市4个月,嘉兴、湖州市4.5个月,宁波、绍兴市6个月,其他市7个月计算。
3.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我省不计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和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沿海地区工程施工增加费仅计列沿海地区施工受海风、海浪和潮汐影响的工程项目。
4.临时设施费
按工程项目不同等级分三类取费(项目分类附后,下同),费率按下表计算。
临时设施费率表(%)
工程类别 | 费率 | ||
一类项目 | 二类项目 | 三类项目 | |
人工土方 | 1.73 | 1.56 | 1.3 |
机械土方 | 1.56 | 1.4 | 1.17 |
汽车运输 | 1.01 | 0.91 | 0.76 |
人工石方 | 1.76 | 1.58 | 1.32 |
机械石方 | 2.17 | 1.95 | 1.63 |
高级路面 | 2.11 | 1.9 | 1.58 |
其他路面 | 2.06 | 1.85 | 1.55 |
构造物Ⅰ | 2.92 | 2.63 | 2.19 |
构造物Ⅱ | 3.45 | 3.11 | 2.59 |
构造物Ⅲ | 6.39 | 5.75 | 4.79 |
技术复杂大桥 | 3.21 | 2.89 | 2.41 |
隧道 | 2.83 | 2.55 | 2.12 |
钢材及钢结构 | 2.73 | 2.46 | 2.05 |
(三)间接费
1.规费
规费包括企业必须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工伤保险费,均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费率标准按下表计算。规费费率只作为编制估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规费费率表(%)
规费名称 | 养老保险费 | 失业保险费 | 医疗保险费 | 住房公积金 | 工伤保险费 |
规费费率 | 20 | 2 | 8 | 12 | 1 |
2.企业管理费
(1)基本费用
按工程项目不同等级分三类取费,费率按下表计算。
基本费用费率表(%)
工程类别 | 费率 | ||
一类项目 | 二类项目 | 三类项目 | |
人工土方 | 3.36 | 3.02 | 2.52 |
机械土方 | 3.26 | 2.93 | 2.45 |
汽车运输 | 1.44 | 1.3 | 1.08 |
人工石方 | 3.45 | 3.11 | 2.59 |
机械石方 | 3.28 | 2.95 | 2.46 |
高级路面 | 1.91 | 1.72 | 1.43 |
其他路面 | 3.28 | 2.95 | 2.46 |
构造物Ⅰ | 4.44 | 4 | 3.33 |
构造物Ⅱ | 5.53 | 4.98 | 4.15 |
构造物Ⅲ | 9.79 | 8.81 | 7.34 |
技术复杂大桥 | 4.72 | 4.25 | 3.54 |
隧道 | 4.22 | 3.8 | 3.17 |
钢材及钢结构 | 2.42 | 2.18 | 1.82 |
(2)职工探亲路费
按工程项目不同等级分三类取费,费率按下表计算。
职工探亲路费费率表(%)
工程类别 | 费率 | ||
一类项目 | 二类项目 | 三类项目 | |
人工土方 | 0.1 | 0.09 | 0.08 |
机械土方 | 0.22 | 0.2 | 0.17 |
汽车运输 | 0.14 | 0.13 | 0.11 |
人工石方 | 0.1 | 0.09 | 0.08 |
机械石方 | 0.22 | 0.2 | 0.17 |
高级路面 | 0.14 | 0.13 | 0.11 |
其他路面 | 0.16 | 0.14 | 0.12 |
构造物Ⅰ | 0.29 | 0.26 | 0.22 |
构造物Ⅱ | 0.34 | 0.31 | 0.26 |
构造物Ⅲ | 0.55 | 0.5 | 0.41 |
技术复杂大桥 | 0.2 | 0.18 | 0.15 |
隧道 | 0.27 | 0.24 | 0.2 |
钢材及钢结构 | 0.16 | 0.14 | 0.12 |
(3)职工取暖补贴
我省按准二区费率计算。
(四)利润
利润以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扣除规费为基数,按工程项目不同等级分类取费,费率按下表计算。
利润费率表(%)
工程类别 | 费率 | ||
一类项目 | 二类项目 | 三类项目 | |
利润 | 7 | 6.3 | 5.25 |
二、关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一)土地征用费
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阶段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阶段的土地征用费的各项费用内容计算标准统一按我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计算;我省人民政府未颁布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费用内容,可按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计算;省、设区市人民政府均未颁布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费用内容,可参照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计算。
(二)拆迁补偿费
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阶段的拆迁补偿费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M20-2011)规定计算。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阶段的拆迁补偿费计算标准统一按我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计算;我省人民政府未颁布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费用内容,可按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计算;省、设区市人民政府均未颁布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费用内容,可参照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计算。
三、其他事项
(一)工程项目分类:一类项目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有特殊要求的桥隧构造物;二类项目指二级公路(含二级加宽)项目;三类项目指三级及以下公路项目。
(二)本补充规定未作具体说明的其他费用项目及其计算标准,均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M20-2011)规定计列和计算。
(三)交通运输部和我省所作的估算编制规定,作为设计单位编制工程项目估算以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合理确定和控制投资的依据,不作为业主与承包人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四)本补充规定印发之日前已批准估算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已转报估算审批的项目,估算不作调整;本补充规定印发之日后报审估算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未转报估算的项目,估算编制按本规定执行。
四、本补充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厅造价站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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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公路工程估算编制补充规定 估算指标 浙交[2012]128号 责任编辑: 就不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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