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05日 09:11 来源:中国交通造价网 作者:匿名
四川省交通厅(通知)
川交函[2005]180
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执行交通部(96)〈公路基本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适应我省公路建设发展的需要,加强公路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在总结全省已建和在建工程项目的基础上,厅对《四川省执行交通部(96)〈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四川省补充规定》([97]川交函建字第891号,以下简称原《补充规定》)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根据《厅办公会议纪要》(2005年第一期)精神,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执行交通部(96)〈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新《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补充规定》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原《补充规定》中相应内容同时废止。
二、在2005年3月1日前上报的公路工程项目仍按原《补充规定》执行,不再进行调整。在2005年3月1日后上报的项目,按新《补充规定》执行。
三、新《补充规定》由四川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各单位在施行中若有问题与建议,请及时向厅造价管理站反馈,以便在修编时参考。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下载:1.四川省预算补充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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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公路工程造价 川交函[2005]180 四川省预算补充定额 责任编辑: 就不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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