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7月06日 00:00 来源:中国交通频道 作者:湖北厅建设处 转载
各有关单位:
《湖北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试行)》、《湖北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试行)》、《湖北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试行)》由我厅组织厅造价管理站等单位编制完成,自2012年7月1日起试行。办法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省交通运输厅,日常的具体解释和管理工作由厅造价管理站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厅造价管理站(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邮政编码:430030),以便修订时参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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