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22日 15:43 来源:中国交通频道 作者: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转载
从8月上旬开始, “7·21”特大自然灾害中损坏的公路,从“抢修保畅”阶段全面转入“恢复重建”阶段。全市188条县级以上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力争2013年底前完成。全市需要恢复重建的公路共1012条,含824条乡村公路。整个恢复重建工作力争在2014年7月底前全部完成。
44个设计组深入十个区县
据最新统计,受“7·21”特大自然灾害影响,有1012条公路需要恢复重建,其中县级以上公路188条、乡村公路824条。受损最严重的为房山区,其次为平谷区、门头沟区。
本次恢复重建工作,将遵循“以人为本、先通后畅、恢复为主、重建为辅、重视地质、科学决策、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的原则,恢复建设与抢险保通结合、与路网规划结合、与恢复功能结合、与提高标准结合、与安保工程结合、与通村公交结合。
为做好恢复重建工作,市交通委路政局协调组织中咨集团、市政总院、专业院和国道通等四个甲级设计院,组成了44个设计组,到十个区县进行水毁恢复重建工程设计,其中受灾最严重的房山区派驻了35个设计组。
灾后公路恢复重建,主要涉及路基、路面、防护设施、桥涵及附属设施、排水设施、交通安保工程设施等方面。
局部路基冲毁、路肩冲沟,能够恢复到原路基标准的,恢复到原有路基高程,保持原有路基宽度和横纵坡指标,以恢复原有功能为原则。损失相对较大,而现场又具备适当提高标准的路段,按现行标准、规范恢复,适当调整提高局部纵横坡指标,增大局部曲线半径,加固、加宽路基,改造排水系统。路基损毁特别严重的整条路线,进行重建。山区公路易发生地质灾害的路段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主动防护与被动防护相结合,适当增加警示、照明等设施,提高通行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
路面局部损毁较轻,能够按原路面结构恢复的,以恢复原有功能为原则。在分析水毁原因的基础上,局部适当增加边沟、管涵等排水设施。局部路段路面冲毁,损失相对较大,而现场又具备适当提高标准的路段,适当提高结构强度。路面整体损毁比较严重,不具备原状恢复条件,根据路线行政等级、交通量状况,按现行标准、规范进行重建,同步完善桥涵、排水、交通安保、绿化工程。
局部防护设施损毁,能够照原标准、原结构、原材料恢复的,以恢复原有功能为原则。在分析水毁原因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挡水墙、排水沟、急流槽等防水、排水设施。对于沿河冲刷严重的路段,查明河流特性和规律,采取防冲刷措施,适当提高防护标准。防护标准较低的路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挡土墙、护坡等设施。
公路桥涵设施损毁较轻,主要发生在锥坡、河底护砌、栏杆等部位的,按原结构和样式进行功能性恢复,同时清理桥区范围内河道淤积,适当增加防护设施。对于受损的桥梁和局部主体结构受损的桥梁,进行技术状况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公路桥涵设施出现结构性损毁和损毁桥梁属于低荷载低标准的公路桥梁、涵洞,不具备恢复条件和不能满足行洪要求的,拆除重建,提高抗灾能力。根据公路等级对水毁桥梁所处河道,分析水流冲刷特性,疏浚河道,适当增加防护工程。
因排水不畅引起的损毁,对损毁部分进行功能性恢复。因排水能力不足引起的损毁,适当完善小型排水设施,增加完善涵洞、加宽边沟等。经过汇水面积推算不能满足排水要求的,对整体排水系统进行提高设计,完善排水设施。
路侧局部护栏、交通标志标线等损毁的,按路基路面恢复标准进行同步完善恢复。局部交通安保设施标准较低的,拆除重建。
房山区恢复重建启动
县级以上公路41条、桥涵14座
面对“7·21”特大自然灾害,房山公路分局全体动员、紧急应对,坚持“抢通、抢修、恢复建设”三步走的工作方针。
房山区县级以上公路抢通工作已于7月27日全部完成;8月9日完成抢修工作;8月10日恢复重建工作全面启动。乡村公路抢通工作于7月28日全部完成,目前正在开展抢修和恢复重建前期工作。
据悉,房山区县级以上修复重建包括县级以上公路和乡村公路两个部分,其中涉及县级以上公路41条、桥涵14座;乡村公路589条、桥涵111座。
据房山公路分局介绍,房山区县级以上公路恢复重建工作,预计在10月15日前完成所有水毁公路路基结构、挡墙等工程; 11月底前完成所有公路水毁路面修复、交通设施修复工作;2013年6月1日前,完成桥涵恢复重建等工程。乡村公路恢复重建预计于9月初全面启动,力争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全部恢复重建工程。
平谷区开展恢复建设前期工作
21条县级以上公路重建
平谷公路分局在抗击“7·21”特大自然灾害中坚持“抢通、抢修、恢复建设”三步走工作方针。
7月26日,县级及以上道路抢通工作已经全部完成;7月26日恢复建设工作全面启动。乡村公路抢通工作于7月28日全部完成,目前正在开展抢修和恢复建设前期工作。
据悉,平谷区水毁公路恢复重建涉及县级以上公路21条、桥涵2座;乡村公路34条、桥涵8座。
据了解,平谷区县级以上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除胡关路外,预计9月30日前完成所有水毁道路路基、路面、挡墙等工程;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交通设施修复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桥涵恢复重建等工程。
乡村公路恢复重建预计于9月初全面启动,力争2014年7月底前全部完成。
门头沟区制定详细重建计划
县级以上公路23条恢复重建
面对“7.21”特大自然灾害,门头沟公路分局牢固树立“第一时间抢通保通,抢险人员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及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开展抢险作业,农村公路于7月30日全部抢通,县级以上公路于8月8日全部恢复通车。
据悉,在全面开展灾后公路恢复重建工作中,门头沟公路分局制定了详细的水毁恢复重建计划,主要针对水毁公路的路基、路面、挡墙、防护设施及排水设施的恢复重建,同时包括主要积水点治理等,共涉及县级以上公路23条、乡村公路52条。除涉及108国道、石担路需彻底解决积水及河水倒灌问题、预计2013年底完成外,其余县级以上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预计2012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
据了解,在下一步工作中,门头沟公路分局将结合区域整体发展规划,积极推动108国道示范工程、108国道二期改建工程、双大路二期工程、军温路提级改造工程的前期工作进展,完善路网结构,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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