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7月30日 00:00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匿名
新建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确定公路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布设位置,按表5建筑规模进行控制设计,并对水、电、暖等供给情况进行调查,确 定附属设施建设费用;改建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在勘察阶段按附表7《公路管理及养护房屋调查表》调查管养单位已有的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状况,结合改建公路 的服务功能,按以上建筑规模控制数,补充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的建筑设计。
一、收费及通信监控设施规模控制表
表5-1
收费及通讯监控 设施类型 | 建筑面积 (m2/座、处) | 设置间距(km) | 收费车道数(条) | |
收 费 站 | 主线收费站 | 1500~1700 |
| 12 |
匝道收费站 | 800~1000 |
| 6 | |
每增减一个收费车道 | 100 |
|
| |
通讯监控 | 通讯中心 | 5000~8000 |
|
|
监控通信分中心 | 3000~4000 | 每路设一处 |
| |
监控通信站 | 800~1200 | 50 |
|
注:通信监控设施高限适用于六车道以上公路,低限适用于四车道公路。
二、服务及养护设施规模控制表
表5-2
服务及养护 设施类型 | 建筑面积 (m2/处) | 设置间距(km) | 备注 |
服务区 | 5500~650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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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区 | 1000~1500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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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工区 | 1200~1500 | 40 | 适用于收费公路 |
道班房 | 500~800 | 30 | 非收费的二三四级公路 |
注:养护设施高限适用于二级公路,低限适用于四级公路,三级公路取中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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