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6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首页 > 资质考试

[湖南]关于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师过渡考试的通知

2012年11月06日 00:00 来源:湖南定额站 作者:匿名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交职办函〔2012〕13号,详见附件1)的文件精神,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乙级过渡考试定于2013年3月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内容依据是《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交职发〔2011〕255号)。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甲、乙级)

 

 

  

2013

323

9:0011:30

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

14:0016:30

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

2013

324

8:0011:30

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016:30

公路工程技术与计量


三、报考条件

1.甲级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乙级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满3年。

3.参加2012年度考试且成绩合格的科目不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4. 2012年9月3日前,已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 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只参加其余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甲、乙级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10月29日至12月21日之间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有关要求如实、准确登录本人报考信息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一经打印则不能修改)。

2.资料确认与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12年12月12日至2012年12月24日内,将以下资料及报名费交至所属的各地市州交通造价站(各地市州交通造价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汇总,再由各分站于2012年12月25日至2012年12月28日交至厅造价站进行确认,省直单位、各造价咨询公司的报考人员资料及报名费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收集或者个人于2013年1月2日-4日送至省交通运输厅造价站协会办公室(长沙市迎宾路113号老交通运输厅机关大院1号办公楼)进行审核:

(1)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一张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尺寸为2.5厘米×3.5厘米);

(3)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者,还需同时提交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参加2012年度考试且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需提交2012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成绩单。如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与2012年报考时的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不一致的,应主动告知厅造价站,同时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将影响考试成绩的确认。

(6)现场缴费:考试收费参照交通运输部其他过渡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每科120元。考试费用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3.打印准考证:2013年3月1日至3月22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从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打印准考证,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务工作

1.本次考试在长沙设考点,考务工作由厅人事处统一组织。具体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前培训等考务事宜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承办,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者报名。

2.考试监督管理工作由厅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交通运输部派员抽查。

六、成绩公布及证书办理

1.考试合格考生在交通运输部网站评价中心子站、交通职业资格网公示10天,接受社会监督。

2.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期间提出查分申请。部定额站和省造价站分别负责受理甲级资格和乙级资格考试人员考分复查、申诉、举报等工作。

3.公示无异议的,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4.考试合格人员到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办理初始注册,领取证书(另行通知)。

七、其他

1.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教材为2011年10月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组织编写、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用书》(一套共四本)。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 琛

联系电话:0731-84459590、84459591,传真:0731-84459590

地址:长沙市迎宾路113号老交通厅机关大院1号办公楼

邮政编码:410011

附件:1.《关于组织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交职发〔2011〕255号)

2.各地市州造价分站考试报名联系人员名单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相关内容:2013年造价师考试用书考试大纲  | 考试资料下载
 

关键字: 造价师考试 2013年 公路工程     责任编辑: w3277

分享到: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搜狐微博 QQ空间 百度贴吧 开心网 更多

看完新闻后您对该法规的评价是:

评论【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