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5月31日 00:00 来源:湖南省交通厅 作者:匿名 转载
湘交传电〔2012〕26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部《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12〕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炎汝高速公路隧道施工工地“5.19”重大爆炸事故的通报》(湘安办明电〔2012〕18号)明传电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一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刻吸取“5.19”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炎汝高速隧道施工工地“5.19”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0人死亡、2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5.19”事故充分暴露了个别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形同虚设、现场管理混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规违章现象严重等突出问题。对此,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这次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提高对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和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认真按照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和省厅一系列安全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安全生产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工作的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及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确保交通运输生产安全。
二、强化交通运输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行业安全监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行业安全监管机构要认真依法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盯住企业主要负责人,督促其真正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督促企业加大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力度,完善现场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于重要现场、关键环节、重点岗位要建立专人专管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记录或台账,切实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之中。要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有效防范和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法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和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三超”现象。特别要督促企业强化对客运、旅游运输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全过程安全监管,严禁炸药和雷管混装、散装及载客运输;严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船从事客运、旅游和危货运输;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设施设备。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施工、不安全不上岗、不安全不发车、不安全不开航。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停业整顿;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年”、“道路客运安全年”、“平安交通”创建等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档和监控制度,立即督促企业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对查出的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安全隐患整改效果要及时复核确认,并结合安全隐患及治理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行业安全管理机构要迅速组织各部门力量,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民爆物品的使用、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客运为重点,开展一次地毯式、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检查要深入、要细致、要彻底,决不能走过场,尽最大努力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各工程项目公司要督促施工单位进一步强化对施工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安全作业规程操作施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要重点加强长大隧道、高墩大跨桥梁及高边坡高空作业、深挖高填作业、起重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严格依法执行爆破施工程序与民爆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规定,严防坍塌、坠落、爆炸事故发生。(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水上交通安全整治的力度,加快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强化对危险品运输船的动态监控与现场检查,督促其按规定显示信号、进行锚泊和加强值守,加大对非法运载危险货物和运砂船超载运输的打击力度,落实客渡船和运砂船签单发航制度,强化对港口码头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港航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航道疏浚、炸礁等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三)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要督促客运企业认真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强化对客运站的安全监管,严把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资质关。特别要进一步强化对危货运输企业和车辆资质的审查,严把从事危险品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关。要依法强化对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的企业、车辆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监管。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是使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并装有带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的危险货物专用运输车辆。
四、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
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通知》(湘交安〔2012〕82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通知》(湘交安〔2012〕238号)精神,以“三客一危”船舶、“两客一危”车辆、客运车站、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场地、“四水一湖”水域为重点,加强督促指导和跟踪监管,进一步排查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和经营建设行为,要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落实属地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责任,强化措施,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坚持四个“一律”,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不达目的决不收兵。
五、加强应急处置,及时报送信息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水平,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避免或控制事故损失。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重要时段,领导干部要亲自带班,靠前指挥,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六、加强督查,严格责任追究省厅将组织检查督导组,对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和各相关单位落实省厅安全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及时向全省通报。对执行不力的,将依照《湖南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约谈有关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并将约谈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评论【全部评论】
相关资讯
同类热点资讯
热门评价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