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5月31日 00:00 来源:湖南省交通厅 作者:匿名 转载
为认真吸取“5.27”事故教训,切实抓好交通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5月30日,湘西州交通运输局召开会议进一步部署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采取八项硬措施,确保全州水上交通安全。一是认真落实水上交通安全各项制度。严格实行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监管责任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和《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中小学生渡运交接制度》,坚决执行“六不发航”制度:船况不良不发航,证照不齐不发航,乘客超载不发航,停航封渡不发航,气候不良不发航,不穿救生衣或不带浮具不发航。二是立即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结合正在开展的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立即对辖区内所有渡口、客运码头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每一条通航河流、每一个码头、每一个渡口、每一艘船只、每一个细节认真进行“拉网式”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强化对道路运输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突出预防为主,严把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大路面巡查和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载人、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旅游包车尤其是跨省包车市场秩序整顿,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运用动态监管系统,切实加强对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动态监管。对危险和事故多发路段,增设警告标志,加强巡回检查,强化安全监管。四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的源头监管。以船公司、船舶、船员和船检为重点,督促船公司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船舶检验发证质量和船员培训考试质量,切实加强船舶轮机的检验检测,有效提升船舶技术状况和船员安全操作技能,实施船公司、船舶、船员的“黑名单”制度,强化水上安全源头管理,严把水上运输市场准入关。五是进一步加强客渡船的安全监管。严格实施签单发航制度,加强对重点码头、重点水域和重点船舶的巡航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航行、超载航行、非法载客、无证无照航行、人证不符、船证不符等违法违章行为。六是认真抓好现场巡查和签证管理。加强对载运旅客船舶以及漂流船艇的监控管理,严禁超载和违章冒险航行、漂流。要认真履行水上运输源头、港口安全监管的职责,督促运输船舶和港口码头生产经营单位确保运输和生产作业安全。对危险航段、航区加强检查,完善航标设施,确保汛期航道畅通。七是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真正落实渡口安全签单员、民渡保险费、水上监控使用费、水路交通安全监管、公益性渡船维修费和渡工工资经费投入,将全州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延长半年时间。八是提高交通事故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加强和应急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讯网络畅通。重要时段严格实行24小时的值班值守,领导干部亲自带班,靠前指挥。按照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互相配合做好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保证救助设施设备、车辆、船舶等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及时高效处置,避免或控制事故损失,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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