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6月26日 09:01 来源:中国交通部 作者:匿名 转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为加强交通运输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保证交通建设质量和交通运输安全,提高运输效率,依据《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试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同意实施2012年交通运输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复函》(质检办监涵[2012]407号)要求和2012年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工作安排,现定于2012年7月至12月对道路用沥青等六类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进行行业监督抽查。主体事项请见附件:
附件: 关于开展2012年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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