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6月28日 09:45 来源:国家发改委 作者:中国证券报 转载
针对近来民营企业的诉讼和纠纷,全国工商联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25日召开“法制环境与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研讨会。研讨会上,多位法律、经济界专家学者指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面临诸多不利因素,呼吁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小军指出,相对于国有企业来说,目前民营经济面临法制环境方面的主要问题包括:法律地位不平等、法制环境不稳定、不规范等。他认为,一些国有企业政企不分、身份多重等因素是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症结所在。他提出,国有企业应去除特权化,对约定行为要规范。
经济学家樊纲表示,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易由于国有企业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太多,给实际操作带来诸多阻力。而对于民营企业所处的不平等地位,樊纲呼吁,民营企业相关机构和法律界人士联合起来为民营企业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他还指出,目前我们能实现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但是对其没有处置权,结果导致国有资产规模越来越大,而没有把国有资产真正用到全民利益中。由此,他建议成立相关部门,授权其处置国有资产,解决目前存在的诸多具体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理事向松祚则不赞成“国有资产流失”这个说法,他认为在公平竞争、市场交易中不能有这个概念,建议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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