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20日 00:00 来源:造价人网 作者: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 转载
(一)程序
立项--批复—设计—招、投标—前期准备—申请质监—施工许可—项目实施—申请验收—交、竣工验收
(二)操作流程
1、立项:由乡镇、街道向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提出书面立项申请。
2、批复:县农村办根据市计划及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批复。
3、设计:建设单位委托县公路站对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县交通局审批。
4、招、投标:建设单位编制招、投标文件。
5、前期准备: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结果和公路建设计划,组织项目招、投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编制项目开工报告等前期准备工作。
6、申请质监:建设单位向县监理小组申请施工项目质量监理。
7、施工许可:建设单位向县农村办(交通局)申请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
8、项目实施: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施工许可证,组织项目实施。
9、申请验收:
①项目路基工程完成后,向县农村办申请项目路基验收。
②路基项目验收后,进行路面施工;整个项目完成后,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图表和工程决算,报县申请验收。
10、交、竣工验收:由工程技术组、财务组、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交、竣工验收。
11、县验收合格后,申请长沙市进行抽查验收。并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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