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06日 00:00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匿名
为加强我省公路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范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省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苏交规[2011]7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于11月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造价监督检查范围
全省新建、改建、扩建等类别的公路交通建设项目及配套辅助设施和附属工程的在建项目。
二、造价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了解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建设管理模式和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审批意见执行情况以及建设标准、建设规模的控制情况。
(二)建设项目各阶段造价编制的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合理性。
(三)招标文件中涉及工程造价方面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合法性、合理性,如招标控制价、中标价、调价条款、变更条款、索赔条款等。
(四)了解重大工程变更是否符合基建程序;变更原因及变更费用是否合理;合同价款的执行管理情况;工程预备费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批复概(预)算的执行情况。
(五)项目法人、设计、咨询、监理、施工单位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项目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目标制定、内部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人员及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各设区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即时组织辖区内各项目法人根据检查主要内容开展造价执行情况自查(自查报告格式参照附件1,下载地址:http://www.jscd.gov.cn/col/col4974/index.html),同时开展本辖区内公路建设工程造价专项检查工作,于11月20日前将监督检查报告报送省厅质监局(定额站),并将电子文稿发送到jsjttdez@163.com。
(二)省厅质监局(定额站)在各市检查的基础上,采取交流座谈方式进行督查(具体督查项目详见附件2),通过听取汇报,了解和掌握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对在建项目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变更工程、计量支付、补偿费用、造价台账等,并对合同和概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内业抽检,同时对预制场、路面备料场、服务设施等建设规模进行实地察看。
四、督查日期与联系方式
(一)11月7日起,省厅质监局(定额站)督察组开展对各项目的督察工作,各项目具体督查时间详见附件2;
(二)根据造价督察工作的需要,建立长效的造价监督管理机制,请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研究,确定本市工程造价管理联络员,并于11月6前将联络员的姓名、联系方式报送省厅质监局(定额站),以便今后开展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省厅质监局(定额站)
联系人:刘步景电话 025-52853091,13505165009 ,
韩冬樱 电话18205180876
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邮编:210001。
附件一:公路工程项目造价执行情况报告参考格式
附件二:公路建设项目造价监督项目抽查表
附件三:公路建设工程概况表
附件四:公路建设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统计表
附件五:公路建设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统计表
附件六: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索赔)统计报表
附件七:公路建设项目造价从业人员统计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2012年11月2日
附件下载:
交质定[2012]4号附件造价检查附表
交质定[2012]4号附件自查报告(格式样)
关键字: 交质定〔2012〕4号 公路工程 造价 责任编辑: w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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