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6月18日 00:00 来源:中国交通部 作者:李学平 转载
6月1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吸取“6·12”交通事故教训,强化对公路建设、养护施工安全防护的隐患排查,确保公路养护作业现场人员及设备安全。
6月12日18时50分,京藏高速公路宁夏永宁县路段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违规驶入施工隔离区超车的小型轿车与前车追尾,造成正在实施桥涵路面施工的五名养护工人四死一伤。
事故发生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毅、自治区政府主席王正伟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齐同生赶赴现场了解查看情况。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周舒,党委书记、副厅长许学民在检查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制定紧急措施。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要求,停止宁夏所有高速公路养护施工,排查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健全管理机制。高速公路中修以上工程和普通干线公路应急抢修工程一律实行全封闭施工。公路建设工程、养护工程除按国标规定设置各类标志外,必须在施工作业面设置硬隔离设施,加密警示标志,加设减速带,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措施。在进行长路段养护施工期间,路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措施,各地收费站要检查消防安全器材、站区标志、标牌等安全防护设施,保证站区设施和人员安全。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目前,宁夏公路管理局已派专人配合交警调查事故,救治伤员,积极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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